(一)优惠政策
1、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企业所得税由正常税率的25%降为15%来征收,优惠期为三年。
2、是申报部分政府项目的必要条件。
3、上海市部分区有5-25万元不等的补贴资金政策。
(二)申报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时间
申报批次和时间见具体通知,一般在每年的3月至9月完成申报。
(四)高企认定代理申报流程
1、确定合作意向并签订合作协议。
2、根据协议由我司进行认定材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书的撰写,同时企业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3、申报系统网上填报及提交材料:
(1)高新材料整理完成并定稿后由我司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认定后由我司整合所有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协助企业报送到主管部门。
4、对于知识产权等条件尚不满足要求的,我司可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策划及申报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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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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